社会观察 盛开在一米法庭的东方之花


  调解,是化解矛盾的艺术,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。人民调解员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具体实践者,亦是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之一。
  人民法官如何与人民调解员深化合作,书写基层调解“1+1>2”新篇章?近年来,石景山法院在巩固深化“五联五进”“法官e站”党建法治共建机制的基础上,结合工作实际,在辖区多个社区设立了“一米法庭”司法便民点,联合人民法官与人民调解力量,帮助“老街坊”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。
  后方保障让社区调解有道有方
  家住八宝山街道四季园社区的老王因房屋老旧小区改造,增添了不少烦恼,原来他所在的小区虽然被确定为改造小区,但因为邻居小李考虑到自家新装修不同意改造,并拒绝在同意书中签字,导致整个单元的改造无法进行。在与小李多次协商未果后,老王和邻居又接连遭到“闭门羹”,情绪激动的他们来到了社区“一米法庭”。
  接待老王一行的是社区的郭书记和调解员小郭,在认真聆听老王的需求后,他们耐心细致地开始了安抚工作,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,老王和邻居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。虽然情绪暂时稳定了,可问题还摆在那儿,小李的工作也还没做通。为了尽快解决问题,小郭拨通了“一米法庭”对接法官张云的电话。张云告诉小郭,类似矛盾持续激发可能引发相邻关系纠纷,结合审理的案件和法律规定,张云向小郭传授了调解经验。
  心里有底儿的小郭把小李约到“一米法庭”,结合楼宇现状、典型案例,她给小李上起了“法治课”,一番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的劝说后,小李的态度慢慢转变了,“这事儿我明白了,给我点时间,先做做家里人的工作。”又过了几天,小李一家同意动工了。得知消息的小郭,第一时间给张云法官打电话,“法官,又调成了!”
  今年以来,小郭已在“一米法庭”调成18件纠纷,“大伙儿把我当自家人,愿意跟我聊一聊,其实法律上的症结还得靠法官们去解决。”谈到案件化解时,小郭更愿意把功劳算在法官身上,因为石景山法院制发的服务手册、编发的指导案例、对接法官时时在线答疑解惑是他做调解工作的最大支撑。
  前后联动让矛盾纠纷实质化解
  2023年6月,八角街道杨北一社区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,来访者李某前来咨询小区内一处房屋的继承事宜,调解员小张在接待李某的过程了解到,李某共有兄弟姐妹五人,父母早年间在社区共同购置一套房产,产权各占50%,父亲去世后,母亲赵某与李某居住在房屋中,兄弟姐妹中有两人现已定居国外,李某此行想继承父亲名下50%的房屋所有权。考虑到房屋过户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,小张联系到“一米法庭”的对接法官左文兢。在左法官的指导下,李某一行准备好材料,并按照约定时间再次来到“一米法庭”,由法官当场接收材料、当场开展调解。
  又过了几天,调解书邮寄到李某手中。“开始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社区咨询,没想‘一米法庭’工作承接这么顺畅,竟然这么快就把事儿办成了。”李某赞叹到。
  依托“一米法庭”平台,石景山法院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优势,及时掌握矛盾纠纷,通过法院与社区的有效联动,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、实质化解。
  精准培训让专门力量更加专业
  “法官,这场庭审让我很受启发,举证质证的很多细节是我在调解过程中注意不到的。”作为“一米法庭”的人民调解员,小樊爱研究调解的技巧和方法。“回去后我再仔细琢磨一下,把法官的问询方法也吸收到调解工作中来。”
  为了提升人民调解的专业性,对于典型常见案件,石景山法院会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,通过旁听,让调解员了解法官思路,学会总结归纳争议焦点,认定证据,以此为基础,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,进而提高调解成功率。
  不仅“请进来”,还要“走出去”。今年5月,围绕“一米法庭”中遇到的行政执法类纠纷调解难问题,该院行政庭(知产庭)法官刘伟以“加强执法规范性建设,增强依法行政意识——从行政审判角度看行政执法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”为题,为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授课。“行政执法类纠纷专业性强、双方对抗情绪大,一直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难题,今天的讲解,帮我们捋顺了法律法条,拓宽了思路,让我们开展工作更有信心了。”参加培训的调解员小郭谈到。
  近年来,石景山法院聚焦群众关心的相邻权、继承权、人格权等内容,为人民调解员提供“订单式”培训,精准满足调解队伍的法治需求,极大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。
  “人民调解员在联系群众方面有很大优势,他们不仅是社会矛盾的‘化解剂’,帮助法官在纠纷调解中减少对抗、化解矛盾;同时,也是法治建设的‘宣传员’,积极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,增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认同。我们要团结好这支队伍,携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。”左文兢谈到。 通讯员樊奕喆刘梓烨